化医集团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发布时间: 2025/1/17 浏览次数: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拟对集团业务系统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目标

按照化医集团“数字智治”平台总体建设要求,基于OA系统(金蝶云之家)开发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审计纪检、法务风控及经济运行等系统,围绕“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数字化”,构建化医集团数字智治体系,围绕管理链、决策链和业务链,以管理和业务流程图为基础,从制度刚性要求、各项监督披露问题和国资系统发生典型案例中梳理风险点,针对采购、销售、经济运行、纪检审计、及法务风控等业务风险点实行数字化卡口管理及风险预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七)满足信息化信创要求,符合市国资委对于软件信创应用的指导要求;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现场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幢.

(三)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幢2103会议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

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2.磋商开始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集团官网(www.ccphc.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现场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13648377297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