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简称“重庆化医集团”)成立于2000年8月,是重庆市政府出资组建的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国有独资大型控股集团公司,拥有重药控股、渝三峡两家上市公司。旗下涉及化工、医药、盐业三大产业板块共18个生产和销售领域,主要生产合成氨、尿素、氯碱、甲醇、油漆、蛋氨酸、氯丁橡胶、还原染料、水合肼、三聚氰胺、现代农药、84消毒液、金钱草颗粒、阿莫西林胶囊、青蒿素、眼用制剂等产(药)品。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7个,市级研发平台24个,创“中国驰名商标”6个,重庆市著名商标17个,重庆市名牌(知名)产品33个。位列2019年中国企业500强第364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171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30位。
为满足集团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中层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副主任(副部长)1名;
2. 财务部副部长1名;
3. 审计与法务风控部(监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中共正式党员。
4. 原则上具备与化医集团中层副职相同职级任职经历或其下一级层级正职岗位任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条件
1.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条件:
掌握行政职能、行政组织等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洞察力强,具有较强的公文及其他文稿写作能力;有企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区县“两办”、组织、宣传部门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市级机关、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办公室、组织、宣传部门5年以上工作经历。
2. 财务部副部长岗位条件:
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注册资格(特别优秀者除外);熟悉国家财经相关政策法规;在大、中型企业从事5年以上财务核算与分析、成本费用、预决算、税务筹划、资金及融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 审计与法务风控部副部长岗位条件:
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熟悉国家财经、审计、监事会相关政策法规;在大、中型企业从事5年以上财务、审计、监事会等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 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 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化医集团官网(www.ccphc.com.cn)、汇博人才网(www.huibo.com)下载应聘报名表,将应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并投递到指定邮箱,完成网络报名。
简历投递邮箱:174299736@qq.com(邮件名称请用“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格式命名)
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24时
招聘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3-6321908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企业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开展背景调查和体检。
4. 录用入职
根据背景调查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选,按规定办理录用及入职手续。新入职人员按规定设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